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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!期满享受多项政策待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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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!期满享受多项政策待遇

福建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!期满享受多项政策待遇

  根据福建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(jiùyè)工作的要求(yāoqiú),近日(jìnrì),省委社会工作部会同省委组织部、省教育厅(jiàoyùtīng)、省财政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,共同组织实施2025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。通知全文如下:

  2025年(nián),全省(quánshěng)统一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,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(de)县(市、区)的城市社区从事社区工作,强化基层促进就业服务,服务期限为2年。各有关设区市(含(hán)平潭综合实验区,下同)、县(市、区)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,具体抓好(zhuāhǎo)组织实施。

  (一(yī))招募对象和条件

 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、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(bìyèshēng)(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(běnzhuānkē)全日制高校毕业生),并具备以下条件(tiáojiàn):

  1.思想政治素质好,组织纪律观念强,有理想、有本领、有担当;服从分配,志愿到社区从事(cóngshì)工作;遵纪守法(zūnjìshǒufǎ),敬业奉献,作风正派;在校(zàixiào)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。

  2.学习成绩良好,具有(jùyǒu)相应(xiāngyìng)的专业知识,善于沟通,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。

  3.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(即在2000年7月31日后(rìhòu)(rìhòu)出生),研究生学历(xuélì)放宽至28周岁(即在1997年7月31日后出生),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。

  4.具有正常(zhèngcháng)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。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,期满不予以考核(kǎohé),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(hégé)人员的优惠政策。

  5.报名人员须在7月31日前取得(qǔde)毕业证书(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);未获得毕业证书的,将取消(qǔxiāo)派遣资格。

  已参加过服务社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(de)(de)高校毕业生(bìyèshēng)不再列入招募(zhāomù)对象范围。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募派遣低保、低收入家庭、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,以及岗位所在地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生源的毕业生、退役大学生士兵、残疾毕业生、少数民族毕业生。

  (二(èr))组织招募程序

  招募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(jìngzhēng)、择优”的原则,由(yóu)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牵头,协同组织、人社、财政、教育等部门实施。

  1.名(míng)(míng)额分配。福州市15名,漳州市(zhāngzhōushì)40名,泉州市30名,三明市50名,莆田市10名,南平市45名,龙岩市45名,宁德市55名,平潭综合实验区10名。

  2.组织报(bào)名。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(gōngzuòbù)、人社部门共同研究制订招募方案,报省委社会工作部审定后,统一在福建省委(fújiànshěngwěi)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、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和当地相关(xiāngguān)网站向社会发布(fābù),组织报名。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、校园网(xiàoyuánwǎng)、公告栏、海报等媒体,广泛宣传服务社区计划招募信息和相关政策。

  符合(fúhé)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,在规定期限内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。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(xūjiǎ)信息的,一经(yījīng)查实,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。

  3.审查(shěnchá)考核。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考核,确定参加体检的高校(gāoxiào)毕业生名单。具体审查考核办法由(yóu)各有关市根据工作实际制订。

  4.组织体检。各(gè)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统一指定时间和(hé)医院,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,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。

  5.确定人选。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根据体检情况,确定拟招募人选,面向社会公示(gōngshì)(gōngshì)3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(wúyìyì)的,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。

  6.签订协议。各有关设区(shèqū)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入选的毕业生签订《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》,并将名单报省委社会工作部备案。各地应(yīng)加强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岗前(gǎngqián)培训。

  7.派遣(pàiqiǎn)报到。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及时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(bìyèshēng)到服务社区所在的(de)县(市、区)委社会工作部报到。接收单位应做好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
  (一)服务期间待遇(dàiyù)

  1.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(bǔtiē)标准(biāozhǔn)按我省(wǒshěng)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%标准低200元(yuán)的数额确定(quèdìng),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。由服务所在县(市、区)委(wěi)社会工作部依托当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,统一办理社会保险(基本养老、基本医疗、失业、生育、工伤)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
  2.实行(shíxíng)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(dàicháng)政策。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,由(yóu)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。

  3.服务期间(qījiān),由各级(gèjí)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服务。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,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。服务期间按规定解除协议(xiéyì)的(de),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。

  各地、各高校可根据实际,制定出台(chūtái)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(de)政策措施,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。

  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(zéyè)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,享受以下政策(zhèngcè)待遇:

  1.参加服务社区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,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,在2年内可同等(děng)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(zhāopìn)、企业吸纳就业、自主(zìzhǔ)创业、落户等方面的相关政策。

  2.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(hégé)(hégé)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计划高校(gāoxiào)毕业生,可报考全省招录公务员“四级联考”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专门职位。

  3.承担服务(fúwù)社区计划招募任务的(de)县(市、区),在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,期满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国家相应政策待遇。

  4.对于已被省属(shěngshǔ)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,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(xuéjí)至服务期满。

  5.当年服务(fúwù)行将期满(qīmǎn)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(de)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,有(yǒu)就业意愿的,由服务地县(市、区)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。有创业意愿的,及时纳入当地“大学生创业引领(yǐnlǐng)计划”等,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公共服务,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。

  6.服务期满考核合格,被机关事业单位(shìyèdānwèi)录(聘)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,其服务期间计算连续工龄(gōnglíng)。

  7.服务期满考核合格、被(bèi)录用(lùyòng)(lùyòng)为公务员的,试用期工资可高于(gāoyú)直接从各类(gèlèi)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,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;被事业单位聘用的,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,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。

  凡通过享受(xiǎngshòu)政策待遇、被录(聘)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(shìyèdānwèi)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,不再(bùzài)重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(岗)位、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。

  (一)户口、档案、组织关系(zǔzhīguānxì)管理

  服务期间,户籍关系(guānxì)由毕业生自行迁往家庭户籍所在地。毕业生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县(xiàn)(市(shì)、区)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。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社区。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(de),由服务社区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。

  1.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生活补贴(bǔtiē)、保险、体检、培训经费(jīngfèi)由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经费予以解决。

  2.各有关设区市(shì)、县(市、区)委(wěi)社会工作部要按照政策规定,及时、足额落实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、社会保险(shèhuìbǎoxiǎn)和(hé)国家助学贷款补助等资金。服务期间解除协议的,应于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。每年年底前,将高校毕业生资金使用情况报省委社会工作部。

  各有关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委(wěi)社会工作部要按照“谁用人、谁负责”、培养使用并重(bìngzhòng)和分级管理(fēnjíguǎnlǐ)的原则,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。

  1.服务社区(shèqū)高校毕业生所在的(de)县(市、区)委社会工作部、所在街道(jiēdào)(镇)和社区党组织要担负起(dānfùqǐ)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组织实施的领导责任,经常性检查指导、督促落实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工作,注重将(jiāng)其纳入(nàrù)党群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使用,及时了解其在社区服务情况,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,组织教育培训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。

  2.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一个社区安排1名,最多(zuìduō)不超过2名。服务期间,上级机关(jīguān)不得随意借调或(huò)调整服务岗位。高校毕业生应按照协议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,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,应提出解除协议申请(shēnqǐng),并履行有关手续,方可离开。

  各地具体招募(zhāomù)方案将陆续发布。

来源:福建省委社会(shèhuì)工作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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